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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中国矿业大学的持续建设与发展,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专项发展基金”项目。为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该基金项目的运行,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6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特制订《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专项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基金的名称为“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发展基金” (以下简称“矿图基金”)。

第二条矿图基金的性质为非营利性非公募基金,由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起并筹资,筹得资金转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设的“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专项发展基金”专项账户中。

第三条 矿图基金的宗旨是:汇集八方资源,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的建设。

第四条 矿图基金的资金来源为:

(一)捐赠方通过协议捐赠,并指定用途为矿图基金的资金;

(二)捐赠方通过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捐赠平台下设的图书馆发展基金项目捐赠的资金;

(三)捐赠方通过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支付宝账户捐赠并注明用途为图书馆发展基金的资金。

第五条 矿图基金设立的原则:突出基金的公益性;基金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捐赠人监督。

二、业务范围

第六条基金宗旨

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校园图书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争取校内外的支持和帮助,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扩大资源规模,为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人士提供更好的阅读学习环境,推动图书馆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七条使用范围

(一)充实图书馆馆藏资源;

(二)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及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等平台;

(三)维护图书馆设备设施,改造馆内外环境;

(四)支持图书馆开展相关主题沙龙、讲座、论坛等交流与创新活动,与国内外同行开展图书馆相关业务的交流共建活动;

(五)支持、奖助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的相关学术活动;

(六)支持图书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

(八)支持图书馆管理服务团队(在岗和荣休人员)建设;

(九)资助和开展符合本基金宗旨的其他项目及活动。

三、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矿图基金项目授权图书馆馆长负责签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挪作它用。

第九条矿图基金为非留本基金。

第十条矿图基金严格按照业务范围使用,不违背捐赠方意愿,保证专款专用。

四、基金的监督

第十一条 矿图基金的运作、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本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中国矿业大学财务负责人、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均有权检查、监督基金运作的各个环节,提出督察纠正意见,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和现象。

五、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