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概况General situation

规章制度

(一)文明读者公约

为创建一个整洁、安静、文明的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1.经常利用图书馆,积极阅读优秀文献,不断提高文献信息利用能力,为图书馆发展献计献策。

2.文明入馆,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入馆。

3.文明读书,尊重知识,爱惜书刊;不涂画、撕页、污损书刊,不随意乱放书刊。

4.文明礼貌,互相尊重,语言文明;不讲脏话,不抢占座位,没有妨碍他人阅读的言行。

5.文明守纪,服从管理,讲求诚信;不擅自将书刊携出馆外,不逾期归还图书。

6.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将零食、饮料等带入阅览室。

7.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聊天、说笑,手机等进阅览室就设置成振动状态。

8.注意安全,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馆,不擅动电器、计算机等设备。

9.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随意搬动、损坏阅览桌椅等。

(二)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只能使用本人的校园卡借阅图书,不能使用他人的校园卡,也不能将自己的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校园卡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2)读者可到总服务台由工作人员办理图书的外借、归还手续,也可在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借还。

(3)读者在南湖馆和文昌馆所借图书可以在任一馆归还,通还图书在两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选择人工办理(南湖馆在一层大厅,文昌馆在二层大厅)。

(4)南湖馆密集书库所藏图书采取委托借阅的方式(参见“委托借阅”),密集书库Ⅱ所藏图书也可在本室自助或人工借还。

(5)过刊阅览室所藏过刊合订本可以自行选刊在室内阅览,也可在本室办理外借,每证可借两册,借期1个月。

(6)图书外借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图书,均由本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有逾期未归还图书和逾期违约金累计超过20元的读者,不能使用自助借书功能。

(8)读者使用自助借还机办理借还书手续,必须注意自己的借还书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反映、解决。

2.文献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请按需选取文献,保持架面整洁。

(2)读者阅览过程中应爱护文献,阅后请主动放回原处。

(3)本馆所藏的现刊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如需复印,馆内提供自助复印服务。(如需借出馆外复印,可押证短期外借复印,本单元内归还)。

(4)校友著作、矿业类特藏和博硕论文收藏于知学空间,只限本室阅览(硕博论文可通过官网“特色资源”中的“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论文检索系统”在线阅览)。

(5)图书馆所藏工具书只限本室阅览。

(三)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计算机免费使用服务,采取“自助式”上机模式,读者凭有效校园卡刷卡登记上机。上机后应首先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向本室工作人员说明。上机登录账号为校园卡卡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上机注意事项如下: 

1.  读者上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校园网管理制度,用户应充分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严禁浏览、下载反动及黄色等各种不健康内容网站;禁止在网上聊天室、论坛及留言簿等发表反动、人身攻击及不健康的言论。

2.严禁通过网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任何破坏活动,如释放病毒,或利用黑客程序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任何恶意攻击或实验攻击,一旦发现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3.为了保证机房安全,不许删改计算机内原有文件,乱设密码等,违者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如发现机器故障等问题,及时咨询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电源,不要擅自启动计算机;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的安装位置;私自改变计算机的网络接入点;严禁自行拆装机器硬件设备,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须照价赔偿。

5.严禁破坏电脑硬盘保护系统及上机登记系统,修改计算机的设定参数,私自安装、运行各种无关软件,如有违者,视情节严肃处理,除罚金处理外,还将予以通报批评。

6.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饮料、水杯、食品以及下雨天淋湿的雨具等物品应放在阅览室指定位置,不得带入机位。一旦发现,将予以提醒和制止,不听劝阻者,取消阅览资格。

7.读者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请尽量使用耳机或者关小音量,以免影响他人。

8.读者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应互相礼让,在获取完自己所需的信息和服务后,应及时让出计算机供他人使用,严禁占机、占位行为;读者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应虚心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导,如果发生争执等事件,应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劝说,不得无理取闹,影响他人。

(五)违章罚款收费

1.  借阅文献超期罚款:

读者须按规定借期归还所借图书等文献。读者超出约定的借书期限,需缴纳逾期违约金,按0.10元/(册.天)核算。

2.  损坏文献赔偿:

    (1) 对文献涂抹、勾画、批注者:

      1)、图书(含过刊合订本、标准等):5页以下按原价的1/4罚款,5页以上按原价的1/2罚款;

      2)、报纸、现刊、资料:按每页0.5元罚款。

    (2) 对文献撕页、开天窗者:

      1)、图书(含过刊合订本):5页以下按原价2倍罚款,5页及以上按原价5倍罚款;

      2)、报纸按月价的10倍罚款,现刊按期价的10倍罚款;

      3)、博士论文每页罚款10元,硕士论文每页罚款5元,内部资料每页罚款2元,研究生招生目录每页罚款3元,标准文献及中外文检索工具视情节5-10倍罚款。

    (3) 破损涂污文献者:原文献收回,按原价2倍罚款,故意损坏的视情节按原价5-10倍罚款。

3.  丢失文献赔偿:

遗失借出文献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丢失图书馆文献可实物或交费赔偿。

    (1) 赔原文献

      1)、以同版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版次相同)或经图书馆确认后的新版本进行赔偿。

      2)、成套多卷书如赔新版应赔全套,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3)、赔原文献的,另需加付10元/册的文献处理费用。

    (2) 赔款

如不能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文献赔偿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国内出版文献(含图书、现刊、过刊合订本、报纸、学位论文等)

        a、图书:按出版年确定赔偿标准

        ①2000年(含)及之后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3倍赔偿;

        ②1980年(含)至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10倍赔偿;

        ③1950年(含)至1979年(含)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2倍Ⅹ(当前年-出版年)总额赔偿;

        ④1949年(含)及之前出版的图书,按同类新书平均价格Ⅹ(当前年-出版年)总额赔偿;

        价格不明的,以100元/册为准。

        b、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的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c、现刊:按该刊年价的1-2倍赔偿(准备入藏的期刊按2倍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期刊。

        d、过刊合订本:按该刊年价,参照上面(1)条中文图书的年代划分和赔偿办法,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过刊。

        e、报纸:按该报纸月价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月其他期的报纸。

        f、研究生论文:博士论文每册赔偿300元,硕士论文每册赔偿150元。

      2)、国外出版文献(含图书、现刊、过刊合订本等)

        a、图书:按出版年确定赔偿标准

        ①1980年(含)之后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10倍赔偿;

        ②1901年(含)至1979年(含)出版的图书,按图书价格的2倍Ⅹ(当前年-出版年)总额赔偿;

        ③1900年(含)及之前出版的图书,按同类新书平均价格Ⅹ(当前年-出版年)总额赔偿;

        价格不明的,以1200元/册为准。

        b、现刊:按该刊年价的2倍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期刊。

        c、过刊合订本:按该刊年价,参照上面1条外文图书的年代划分和赔偿办法,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过刊。

4.  偷窃文献罚款:

冒领、私拿他人校园卡或借阅证、使用他人遗失校园卡或借阅证借阅文献,故意损坏磁针、撕毁或更换图书上的条形码,私自将文献带出监测口,或其他以偷窃文献为目的的行为等均以偷窃文献论处。一律按原价(报刊按年价)的10倍罚款,禁借两个月,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按章或依法处理。

5.  损坏图书馆各种设备,视情节赔偿;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按章处理。

6.  其它:取书时不用代书板、乱插乱放书刊、有意藏书、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罚款1元/人.次;馆内公共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读者(专家)研究室使用管理办法

1.  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和项目,图书馆在南湖馆开设专家研究室和读者研究室,配备桌椅(专家研究室另配有计算机、电子放大阅读器、沙发等),面向本校读者进行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使用(专家研究室仅对本校师生和科研人员开放);开放时间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1:50;周六、周日:9:00-21:50。

2.  凡本校读者因科研或学习讨论需要均可以使用有效读者证件(身份证/校园卡)在图书馆网站“读者研究室预约系统”处预约使用读者(专家)研究室。

3.  凡需要使用读者(专家)研究室的读者应提前预约(可提前3天),预约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一次预约时间最多4小时;读者使用时本着预约优先、先来后到的原则,即有预约者先用,先来者先用;已预约读者研究室的读者,使用前凭有效证件到南湖图书馆借阅大厅总服务台刷卡办理使用手续(每周三12:00-18:00暂停办理预约手续,专家研究室读者刷卡后需获得大厅老师签字批条),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未办理使用手续视为放弃,取消预约。

4.  读者(专家)研究室钥匙由南湖馆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管理人员在开馆时准时开启读者研究室(专家研究室根据批条时间开启),并在开馆时间内应对读者(专家)研究室的使用进行经常性的巡视,保持正常使用;在闭馆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再次对读者(专家)研究室的家具、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查,同时关闭电灯、设备电源、空调、门窗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图书馆办公室。

5.  读者使用读者(专家)研究室时应对自己在读者(专家)研究室内的行为负责,使用读者(专家)研究室仅限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做与学习、研究或学术交流无关的事情。

6.  凡使用读者(专家)研究室者,应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的管理,保持室内整洁,爱护室内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闭馆时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及时离馆,禁止在室内喧哗、吸烟、饮食、充电及其他不当行为。

7.  读者结束读者(专家)研究室的使用后,应将带入的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馆书刊资料等归还原处;读者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离开研究室时需带走所有非该室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8.  图书馆有权对读者(专家)研究室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凡违反本规则且不听劝阻的,图书馆有权谢绝其对读者(专家)研究室使用权。

(七)自习室使用管理办法

自习室是读者进行自学的场所;读者应加强自律,服从管理,遵守本规则。

1.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谈话或讨论问题。

2.保持室内整洁,不在室内饮食。

3.举止文明,不在室内睡觉,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4.爱护公物,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5.不得采用任何方式为自己或他人占座位。

6.应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7.安全使用电源和其他设施设备。

(九)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规定

1.校外读者办理借阅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证明一份,一寸一张彩色照片,按有效期分6个月和12个月两种,其中:六个月期借阅证办证费用为押金400元/人,管理费20元/证;12个月期借阅证办证费用为押金400元/人,管理费40元/证。

提示:请妥善保管押金条,办理退证手续时,携带押金条、借阅证可退还押金。

2.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证方式参考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方法。

3.各单位兼职教授、访问学者、应聘人员及未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各院系自办的各类进修班、自主招收生等,由各学院与图书馆协商有关办理借阅证的事宜。图书馆同意办理借阅证后,必须凭其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及图书馆办公室盖章的担保书(为集体担保一式两份,为个人担保一式三份,均附名单),交纳服务费(40元/证.年)后办理借阅证(无担保书的另需要交纳押金400元/人.证,办理退证手续时,携带押金条、借阅卡可退还押金)。短期读者担保书.doc

4.办理程序

(1)办证程序

南湖图书馆借阅大厅总服务台审核办证材料 →前往校财务大厅缴纳押金→ 中行矿大支行缴借阅证管理费,账户名称:中国矿业大学;账号:527458206279 ,请务必备注用途“借阅证管理费”→ 凭押金、管理费缴费凭证(纸质)至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

(2)退证程序

凭校财务开具的电子发票(打印)到南湖图书馆借阅大厅总服务台,由办证人员对押金收据审核签字,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往校财务大厅办理退押金手续。

如丢失图书馆押金凭据,请出具丢失说明并签字,加盖“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流通典藏部”公章 → 办证人员审核签字,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行政馆长签字 → 读者凭丢失说明、退押金凭据,前往校财务大厅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续费程序

借阅证期满需继续使用的读者,需至中行矿大支行续缴借阅证管理费20元(半年期)或40元(一年期)。账户名称:中国矿业大学;账号:527458206279 ,携管理费缴费凭证(纸质)前往南湖校区图书馆借阅大厅总服务台办理。

5.  办理时间:

正常开馆期间每周二和周四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

(1) 因办证、退证事宜涉及多个部门,建议读者来校办理时提前咨询、预约。

(2) 请妥善保管押金缴纳凭据,办理退证手续时,持缴纳凭据退还押金。

 

联系方式:周老师   0516-83592036     0516-83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