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2001年1月1日实施的《科技查新规范》规定,科技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结合教育部“教技发函(2003)24号”文件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查证查引收费标准的调整建议,学校收费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发布了中国矿业大学收费公告(020)号,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以上为基本费用,用户要求加快者,酌情收取加急费。加急费:每个课题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完成,每提前一个工作日加收10%基本查新费。
2.以上费用仅限于2个查新点以内。每增加一个查新点加收30%基本查新费用。
3.查新报告获取费:每项查新课题免费提供两份完整的报告,超过两份时每增加一份加收20元。
4.DIALOG联机检索系统或其它限时收费数据库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该费用为在签署使用DIALOG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协议时,由代理机构制定的标准)。
5.查新实行先行付费制度,不支持现金支付方式。
6.校内用户校内转账结算费用;
7.校外用户请银行转账(户名:中国矿业大学,账号:527458206279,开户行:中行矿大支行),并备注:“查新+委托单位(简称)+人名”。
8.校外用户发票开具:校外用户如需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接收电子发票邮箱等普票信息;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等专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