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通知

“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即将办理,现将有关通用借书证的办理方法和借阅手续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教职工和研究生愿意办理全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请于2008年5月18日之前,携带押金100元、劳务费、工本费15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到文昌图书馆主书库办理。联系人:王凤华。联系电话: 83995718。


二、持通用证可到全省各普通高校图书馆阅览或借阅图书,阅览或借书时需同时提供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持证者享受该馆读者基本相同待遇,每证共可借50册,每次限借4册,每册借期为30天。图书丢失、损坏要赔偿,过期罚款,赔偿及罚款标准按各文献提供馆标准执行。


三、此证使用只限一年,期满该证即为失效,读者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新证。到期读者应及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退证和注销手续,领回押金。


四、各校规定不能外借而允许复印的书刊,复印时按各馆的校内服务标准收费,阅览特殊藏书按各馆规定执行。
图书馆
2008.5.4